查看原文
其他

针对宁西铁路安全隐患,安康铁检连发三份检察建议!

陕西检察 2022-06-19


陕西铁检机关开展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公益诉讼“百日提升”专项行动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将商洛市辖内铁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聚焦重大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导向,前往商洛境内宁西铁路沿线,认真摸排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针对多处重大安全隐患,连续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带领干警多次前往宁西铁路沿线实地走访,排查了多处隐患点。先后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供电段、西安工务段以及隐患所在地铁路基层单位、行政部门相关领导沟通,了解隐患产生原因,交流解决问题办法。

一、重大隐患问题

隐患1:接触网上方存在断股电力线

经调查核实,宁西线K145+602/ K145+444商洛车站附近,商洛市丹东建材有限公司所属的电力线横跨铁路接触网线路,距铁路供电专用高压设备高度4.2米。2016年8月,在迁改施工中,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该电力线索垂落后造成电气绝缘距离不足,导致商洛车站上、下行接触网设备跳闸,商洛车站上行侧线(6道)、下行侧线(3、5道)接触网承力索烧断,耽误货车6列,客车2列,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C14)。截止该院调查时,该电力线已停止使用,无专业人员维护,目前已出现多处严重断股情形,可能会出现线路再次断裂的现实危险性,危及铁路行车安全。


隐患2:非法占用铁路建设用地

经调查核实,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陈家社区居民在宁西铁路下行K176+458处老君河特大桥第16至19孔桥下,修建围墙、围挡共5处,将3个铁路桥墩围挡在围墙内,堆放杂物。5处围墙、围挡共计侵入铁路建设用地约580㎡。截止调查时,铁路建设用地仍被非法占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隐患3:铁路桥下堆放大量易燃物品

经调查核实,宁西铁路商洛—商镇区间下行k150+170处张村丹江桥1-8孔下堆放垃圾、杂物共计约1400㎡,上行k150+179处新张村丹江孔桥2-8孔下堆放废旧家具、轮胎、木料等易燃物共计约1200㎡,10-13孔下堆放沙子约600㎡。该铁路桥下长期堆放杂物、垃圾和废旧家具、木料等易燃物品,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会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发出检察建议


为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黄志平与干警就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综合涉事责任主体、地方行政单位职责,结合问题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0年4月13日、4月26日,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三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三、行政机关表态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非常重视检察机关的督促提醒,表示将加强与铁路检察机关、铁路企业的沟通联系,协调其他职能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妥善处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轻微隐患问题,口头督促整改


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实地线索摸排中还发现,部分铁路沿线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铁路红线内违建房、企业排水向铁路路基渗透等4处轻微隐患问题。黄志平一行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口头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到位。相关行政单位均表示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整改建议,将抓紧研究相关工作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铁路单位和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随时关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访,确保铁路线下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清除,协力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往期精选




【权威发布】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汉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亮剑“扬尘污染”

【未检工作】亲职教育,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



来源: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

文字:曾进

图片:张鼎 文孟玲 任国肃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